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万州民许准字〔2022〕31号
重庆市万州区雅韵艺术培训学校:
你校2022年3月4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和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万州区雅韵艺术培训学校业务范围由短期培训变更为面向中小学生的艺术、科技、语言能力培训;开办资金由3万元变更为65万元。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