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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重新复核未通过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停止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8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关于加快推进重新复核未通过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停止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委属事业单位,重新复核未通过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 共 重 庆 市 委 办 公 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36号)、《重 庆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民政 局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13 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校外培训机构复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1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18号)等意见和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加快推进重新复核未通过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停止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复核未通过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一)未参与复核的学科类校外法人培训机构42所

  重庆市万州区“洋教头”语言学校、重庆市万州区环球教育培训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新中语教育培训学校、重庆市万州区新蕾书画培训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步步高教育培训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本原教育培训中心、重庆市万州区蓝天艺术教育培训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海月艺术培训学校、重庆市万州区魔方星球教育培训学校、重庆市万州区凯歌教育培训学校、重庆市万州区传承教育培训学校、重庆市万州区蒙学苑教育培训中心、重庆市万州区阳光飞扬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智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润丰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有道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名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云鹏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晟迪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弘毅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书香韵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德冯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昇欣课外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浅行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百聪汇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大志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瑞吉斯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思而锐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弟子汇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新东方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青雨洋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巴仑思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金枇杷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苗硕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盖齐英语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恩次方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阔骄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百年品学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能之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林峰课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百弗教育培训学校、重庆市万州区悦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二)未通过的学科类法人培训机构5所

  重庆市万州区浚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博艺养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新思维教育培训学校、重庆市万州区行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艺舟文化培训中心。

      (三)拟转型为非学科类的法人培训机构4所

  重庆市万州区四叶树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有方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树人培训学校、重庆市万州区新起航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二、加快推进重新复核未通过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停止招生等有关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民政 局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13 号)明确规定:“在全市全域同步推动“双减”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意见》要求,在机构完善第三方监管账户后,对照标准从严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未经重新审核登记,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从即日起,凡重新复核未通过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停止停止招生和收费,严格遵守“双减”政策要求,向区教委提交剩余课时消课计划;截止2021年12月30日,全部停止办学,交回办学许可证,及时注销登记手续,并妥善处置遗留问题,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确保辖区社会稳定。

  三、鼓励支持重新复核未通过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转型开展非学科类培训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13 号)明确规定:“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鼓励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按照该文件精神,区教委将积极支持和鼓励重新复核未通过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转型开展非学科类培训,区教委将庚即启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申报、复核和审批等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非法查处机制

        严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教育培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凝聚教育、民政、市场监管、文旅、体育、工信、宣传、 网信、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住建、政法、公安、消防、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和街镇、社区力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推进部门、街镇联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以及组建教育系统执法检查队伍执法等多种执法检查机制,坚持行业主管和部门属事监管的有效协同,强化综合监管,对无证无照办学机构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畅通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将建立完善区教委牵头的投诉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开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区教委接诉后,属区教委履职的,及时完成投诉处理;属相关部门履职的,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处理。区教委牵头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定期进行投诉举报查处“回头看”。 

      (三)完善预案,切实防控风险

        区级有关部门、各培训机构要充分考虑“双减”工作对校外培训机构运营带来的影响,做好风险研判并制定防控预案,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以及各类矛盾问题,加强与银保监、人力社保等部门的联系,强化资金和欠薪裁员等风险的管控。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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