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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9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文件

 

 

万州民社管〔2020〕11号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的

通    知

 

 

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函〔2020〕8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28号)及《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渝民〔2020〕2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就再次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52个行业协会商会。其中:全区性行业协会46个;区工商联主管商会6个(名单详见附件1《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二、清理范围

  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及其他涉企收费。

  三、清理内容

  (一)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行业协会商会必须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会费标准,确定会费收取总额度。会费标准的缴纳额度应当明确,不得随意浮动。收缴层次应当得当。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

  (二)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符合国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重庆市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和自身章程,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超出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国际”、“世界”、“重庆市”、“重庆”、“全市”等字样。

  (三)持续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行业协会商会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不得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会费档次较多、标准过高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会费结余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要主动减免企业会员会费。要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规范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方式,合理设置会费上限。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四)降低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可根据本行业实际,主动减免会员企业2020年度会费,鼓励免收困难企业、小微企业会员会费,减轻疫情对企业带来的冲击,与行业企业共度时艰。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对2020年收费情况指定专人开展全面自查,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逐一研究提出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以及下一步整改意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自律机制,形成自查报告,于2020年12月27日前连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附件2)纸质件(盖章)、电子档一并报送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二)重点抽查阶段(2021年1月底前)。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数额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区民政局将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自查自纠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1年3月底前)。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清理现有收费事项,适当降低会费标准,对自查自纠发现和重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区民政局对收费不规范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将分别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对于违法违规收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多次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领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迅速落实专班专人,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牵头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抓紧实施登记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工作,形成情况报告,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并将纸质件(盖章)、电子档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安排工作人员,对照国家、市级有关收费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按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附件1)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组织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将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报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附件2)电子档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盖章)、电子档于12月31日前报送区民政局。

  (三)强化监督管理。区民政局将综合运用社会组织年度报告、随机抽查、等级评估、信用管理、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管;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并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和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个人信用记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联 系 人:刘俊锋   刘  佳

  联系电话:58256395

  电子档报送邮箱:2819671656@qq.com

  纸质件邮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218室(收)

 

  附件:1. 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2. 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会费自查情况表

     3.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

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序号

协会名称

业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备注

1

区勘察设计协会

 

区住房城乡建委

(6个)

 

2

区建筑业协会

 

3

区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4

区房地产业协会

 

5

区物业管理协会

 

6

万州房地产经纪协会

 

7

区种子协会

区农业农村委

(4个)

 

8

区农机协会

 

9

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10

区现代生态农牧联合会

 

11

区青年企业家协会

共青团区委

(1个)

 

12

区殡葬协会

区民政局

(2个)

 

13

区养老福利联合会

 

14

区内部审计协会

区审计局

(1个)

 

15

区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区物流办

(1个)

 

16

万州(渝东)印刷业协会

区委宣传部

(2个)

 

17

区出版物发行协会

 

18

区网吧行业协会

区文化旅游委

(2个)

 

19

区旅游协会

 

20

区烟花爆竹行业协会

区供销合作社

(2个)

 

21

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2

区烤鱼产业协会

 

 

 

 

 

 

区商务委

(9个)

 

 

 

 

 

 

              

 

23

区婚庆行业协会

 

24

区足浴保健行业协会

 

25

区美容美发协会

 

26

区电子商务协会

 

27

区特种商品协会

 

28

区餐饮协会

 

29

区家居建材协会

 

30

区住宿业协会

 

31

区机电行业协会

 

区经信委 

(3个)

 

 

32

区微型企业协会

 

33

区车用压缩天然气行业协会

 

34

区环境卫生协会

区城管局

(1个)

 

35

区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区交通局

(4个)

 

36

区道路运输协会

 

37

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

 

38

万州渝东航运协会

 

39

区花卉协会

区林业局 

(1个)

 

40

区电梯安全协会

区市场监管局

(4个)

 

41

区药事协会

 

42

区民营经济协会

 

43

区广告协会

 

44

区煤炭协会

区应急管理局

(2个)

 

45

区安全生产协会

 

46

区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区卫生健康委

(1个)

 

47

区温州商会

区工商联

(6个)

 

48

区福建商会

 

49

区总商会

 

50

区青年商会

 

51

区湖北商会

 

52

区茶叶商会

 

 

 

 

附件2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万元/年)

收费依据

是否公示

是否明确服务项目内容

收费金额
(万元)

2020年度比2019年度下降金额

备注

2019年

2020年

1

会费

 

 

 

 

 

 

 

 

 

 

 

 

 

 

 

 

 

 

 

2

行政事业性

收费

 

 

 

 

 

 

 

 

 

3

经营服务性

收费

 

 

 

 

 

 

 

 

 

4

评比达标收费

 

 

 

 

 

 

 

 

 

5

其他

 

 

 

 

 

 

 

 

 

总计

 

 

 

 

填写说明:1.收费对象包括: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相关单位或组织名称。2.收费依据只选填序号,即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通过;‚法律法规规定或行政机关批准(须注明);ƒ协会商会自定。3.“收费项目”栏:行业协会商会既有会费,又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其他收费的,每一项具体收费均作为一个收费项目分别填写,没有则填“无”。“会费”请按每个级别分别填写会费标准。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年度

会  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

其他收费

汇总情况

降低标准(家)

降低总金额(万元)

已公示(家)

未公示(家)

明确收费项目(家)

未明确收费项目(家)

降低标准(家)

降低总金额(万元)

已公示(家)

未公示(家)

明确收费项目(家)

未明确收费项目(家)

降低标准(家)

降低总金额(万元)

已公示(家)

未公示(家)

明确收费项目(家)

未明确收费项目(家)

降低标准(家)

降低总金额(万元)

已公示(家)

未公示(家)

明确收费项目(家)

未明确收费项目(家)

合计收费(万元)

清理社团总数(家)

清理中存在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家)

已完成整改(家)

未完成整改(家)

2019年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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