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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关于在全区性社会组织中开展 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 |
区级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就社会组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广大社会组织要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坚决防止和拒绝涉黑涉恶,严禁出现垄断经营、强买强卖、强制入会、乱收会费等行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 各社会组织要通过所创办的杂志、网站、官微、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自媒体等媒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进行宣传,讲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涉黑涉恶的种种表现,组织发动广大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收集反映有关涉黑涉恶线索信息,对黑恶势力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社会组织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 各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了解会员、熟悉行业的作用,认真摸排本行业涉黑涉恶线索,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主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实施有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以及非法操控社会组织、扰乱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违法违规收费收费行为;其他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 四、广泛发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举报 各社会组织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以及社会组织涉黑涉恶线索的,要及时向区民政局扫黑办举报。举报方式:举报电话(58249641)。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2018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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